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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同意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1-11-18 14:38:35    来源:北京商报网

11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意保险资金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开展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业务的,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包括公司治理完善,市场信誉良好,具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投资管理制度,经营审慎稳健。

针对保险集团和保险公司自行投资和委托投资,《通知》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自行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应当具备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得低于80分,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不得低于60分,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另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或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应当具备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且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结果不得低于C类。

在风险监测上,保险机构应当审慎评估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制定相应风险处置预案。基金净资产发生10%及以上损失,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项目现金流或产生现金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同时,银保监会指出,保险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投资基础设施基金的,银保监会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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